参加工作以后,我从一名学生成为了一名律师助理;2013年我随着报考公务员的大潮,顺利通过省考走进了检察院。一路走到今天,我不敢说我取得了斐然成绩,但总想着用什么来诠释曾经的付出。
高考没有考上理想大学,下一步不知何去何从,就在茫然之际,经一个朋友推荐,我报考了中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法律专业,我在这里度过了不是大学生却像过着大学生活的美好时光,我痛苦并快乐着。中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中大的独立学院,这里招收的学生都是有志于继续深造学习的社会人士,平时生活、学习与中大学习一起,一直借用中大的教师、图书馆、饭堂、宿舍、运动场,可以说是“寄居”在中大。也正因如此,我们继续教育学院的学生一直被中大学生看轻。我的同学当中就有这么自嘲自己的:“他们是正规军,我们是杂牌军。”其实我并不在乎这些嬉笑嘲弄。
至今还记得刑诉法老师第一堂课所说的:“高考已经过去,你们没有考上理想理想大学并不意味着你就低人一等。你们同样有法律人的责任、使命、梦想,只要努力,不会输给任何人”。这句话在我心头荡漾至今。
正是老师的那一番话鞭策着我,于是我暗暗下定决心,要用努力为继续教育学院的自考学生正名。对于一个心中充满理想,并为之锲而不舍地付出努力的自考生,也可以赶上中大的学生,甚至是名校学生。
我要感谢中大。是因为这里浓厚的求学氛围造就着我,更是因为这里是我法律梦想开始的地方。在池塘边凉亭下,在曲径通幽的小道上随处可以感触到书香气息。我吸允着这里的书香味儿,行走在图书馆、宿舍、教室之间,行走在快乐与痛苦之间,行走在寒风与冷雨之间。我不知道走了多少弯路,流下了多少汗水,才能等到收获的季节,但我坚信胜利的曙光一定会来临。
在大学四年,我是学生宿舍唯一没有用上电脑的,我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在读书考试上。因为法律人的思维方式需要不断培育,才能更加系统严密,我们学习一门课程就像踏上一个台阶,当把所有课程修完,等于把所有法律思维全盘接受。另一方面,法律作为社会科学,与其他学科也密不可分,因此,我除了专心研究法律专业外,还不断涉猎其他书籍,扩大知识面,为学好法律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不断培养阅读习惯,养成终身学习的理念。
就在大多数同学在向往校园恋爱、沉迷于游戏中时,我都在浩瀚的书海里翱翔。在中大图书馆,我度过了大部分学习时光,一天不去图书馆,心里总觉的空虚,貌似精神干涸了些许。那时,图书馆里法学类、历史类、哲学类都是我爱不释手的书籍,它们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阅读,让我真正感受到“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深刻意蕴,体会到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境界;阅读,让我开阔了视野,启发了人生,净化了心灵,让我静静地思考未来,保持做人的本真;阅读,让我的生活变的充实而有意义,促使我更加坚定地追求法律理想与信念,构筑起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
除了去图书馆,闲暇之余,我还常去书店,因此我成了学校周边书店的常客,这也许是我最奢侈的消遣方式了。一个月六百块钱的伙食费的确有点吃紧,也许是我一直以来省吃俭用的习惯吧,平时只要是走路一个小时内能去到的地方,我都靠步行,舍不得打的或坐公交,节省下来的钱全用在买书上。我买书有一种习惯,除了非常喜欢某一本书才不会去考虑价格外,总喜欢购买一些便宜的或打折的书,偶尔还去书店购买论斤甩卖的书呢。也正因为我渐渐形成的买书狂、读书狂,以至于我当时欠下了一笔债务——买书钱。毕业后,同学们都是手上提着书离开学校,而我却是背着书离开学校。
每每拿起那时购买的书,大学读书的情景便在脑海中浮现。倘若再给我一次大学生活的机会,我还会选择这样走过,因为这是我人生中充实、有意义、没有遗憾的一段回忆。必将伴随我一辈子难以忘怀的法律人情怀。
“有志者事竟成”,我认为这是我们每一个法律人应当具有的价值追求。参加工作以后,我一直把读书时所养成的阅读习惯一直延续下来,每天坚持抽出一点时间学习业务知识,力求为自己注入更多的新鲜血液。也正是大量的阅读和对知识的孜孜以求,造就了我的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经历,最终成为检察队伍中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