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我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总结2018年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映文主持,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工作小组组长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创帆传达学习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和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我院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总结。
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映文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突出打击重点,注重协作配合,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张映文检察长还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法律监督力度不够大、部门协作配合程度不够紧密、案件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对下一步工作,张映文检察长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充分理解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历史意义、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二是切实突出重点攻坚。要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坚持从严惩处和“打准打实”相结合,加强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三个攻坚行动”,强化基层治理和行业治理,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三是切实加大“破网打伞”力度。加强案件线索排查管理,注重从涉黑涉恶案件中深挖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线索,并及时将发现的“保护伞”线索移交市检察院或纪委监察委处理。四是切实强化法律监督。把保证办案质量作为前提,坚持依法办案,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五是切实加强综合治理。要综合运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推动专项斗争从打击为主向打击整治并重转变,为“平安之乡”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