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我县“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建设工作,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保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不断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近日,我院启动“护苗计划”公益诉讼专项系列活动。首期活动“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烟草专卖局开展。
为全面调查核实案件情况,加大对违法售烟行为的整治力度,4月20日至27日,我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烟草专卖局对辖区内7所中小学校的周边商户开展专项检查。经查,部分烟草零售商和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商户存在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的违法行为或未按规定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标识、标识污损未及时更换等问题。

针对前期调查核实发现的相关问题,我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烟草专卖局进行充分磋商,决定在4月27日下午举行公开听证会。我院在听证员库随机抽取了3名听证员,还特邀了人民监督员和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关工委等代表担任听证员,切实增强案件办理公开透明度,提升公开听证质量。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围绕听证议题对公益诉讼案件来源、调查核实情况、检察建议情况等进行充分阐释,并通过播放调查取证的视频,让与会人员直观了解不法商户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就执法检查情况、执法工作难点、检察建议意见采纳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说明。两部门表示,将多措并举强化监管工作,持续加大对学校周边销售香烟情况的管控、查处和整治力度,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听证员在听取情况汇报后,评议认为,市场经营主体向未成年人售烟损害了未成年人公共利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活动,起草的检察建议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意县检察院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烟草专卖局制发检察建议。听证员还指出,行政职能部门要强化沟通协作,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打好未成年权益保护“组合拳”,筑牢未成年人禁烟防线。

随后,我院根据听证员评议意见,依法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烟草专卖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