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从留住文化根脉、守住民族之魂的战略高度关心和推动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是人类文明发展和自然演进的重要成果,也是促进不同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载体,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这些宝贵财富,是我们的共同责任,是人类文明赓续和世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关于“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探索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损害案件”的精神以及《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的通知》要求,3月17日下午,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青率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敏淳及第二检察部干警到百侯镇,主动上门问需问计,调研百侯镇文物资源保护利用情况和检察机关服务基层等方面工作,百侯镇党委书记邓越林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百侯镇党委书记邓越林通报了百侯镇文物建筑保护的相关情况,并就如何更好地做好文物保护相关工作进行交流探讨。王青检察长表示,百侯镇系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国家4A级旅游景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古民居建筑多,保护工作任重道远,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当主动担当、能动履职,进一步加强与职能部门的交流协作配合,有效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形成文物保护合力,共同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充分彰显文物保护领域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有效提升。
期间,王青检察长一行还深入百侯镇实地走访文物保护单位,察看该镇的部分文物景区,详细了解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