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部署要求,我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担当、迅速行动,创新举措、协同发力,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用检察力量保障辖区内的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高位推进,凝聚合力达成共识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出台后,我院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组织学习,吃透文件精神,树牢安全理念,结合实际研究部署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为做好后续工作打下坚实基础。3月,牵头召开全县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与县应急管理局、县城综局、县住建局等19个单位共同学习“八号检察建议”出台背景及典型案例,并结合自身监管职能进行深入交流,商讨强化安全生产领域工作监管举措。与会单位就加强风险防范、协作配合、宣传教育等方面达成了共识,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因地制宜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细落实,共同织密筑牢安全生产“防护网”,致力建设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共同体。
二、齐抓共管,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今年5月,我院联合县安委办举办为期两天的全县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为全县各镇(场)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应急办主任、专职安全员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等内容,并结合安全生产领域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典型案例进行深入讲解剖析,进一步深化各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以全国防灾减灾日为契机,联合县安委办开展法治宣讲“进企业”活动,为全县30多家企业作“检察公益诉讼 筑牢安全生产”普法宣讲,力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树牢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三、能动履职,筑牢安全生产屏障
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促进法律监督与安全监管携手共进,构建安全生产多元联动治理格局。今年8月至9月,对全县各乡镇开展了燃气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以瓶装燃气充装、储存、销售、运输、配送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监督为切入点,针对非法运输瓶装石油气及黑气、燃气使用不规范不安全、无证经营等问题,做足做实调查取证工作。向乡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66人次,检查气站、供应点、餐饮行业28间次,共计整改11处燃气安全隐患。11月,对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等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监督,依法调取各乡镇“三小”场所违规明细表,实地调查核实后依法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14份。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下来,我院将以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不断深化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推动形成行政执法和司法的良性互动,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经济社会发展与平安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