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领域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衔接配合,构建和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6月2日上午,我院与团县委共同签订《关于构建大埔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会议由我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段定郭主持,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汉夫、团县委副书记连增美以及双方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会上,我院未检办负责人陈炜首先介绍了《协议》的制定背景和意义,并就合作方式、合作内容、配套保障等方面做了详细说明。《协议》旨在加强与团县委日常合作,在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随后,双方共同签署了《协议》,连增美为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授“七色花”志愿者服务队队旗。该志愿者服务队致力于矫治涉案未成年人,提供矫治对象参与公益志愿活动平台,帮助其找回自我价值,重拾生活信心,顺利回归社会。
连增美表示,团县委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充分发挥共青团的职能作用,持续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作,积极拓展路径机制,团结引领更多社会志愿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张汉夫指出,构建和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是深入推进我县“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双方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协议》三大方面七项工作的内容,助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深度融合。同时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引导全社会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为未成年人筑起保护屏障。
下一步,我院将与团县委通力合作,充分发挥“七色花”志愿者服务队作用,联合社会各界力量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成果转化,共画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