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修改后刑诉法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规定,我院公诉部门通过强化干警自身学习、积极拓宽思路,加强与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沟通协调,共同探索“简易程序公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努力做到“标准不降低、简易不简单”,实现强化监督和提高效率并重,全力抓好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办理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业务培训。为适应修改后刑诉法,我院公诉部门以“四个一”活动为载体,通过每周一次科室学习,每月一次科室交流等形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简易程序出庭与普通程序出庭支持公诉的特点和区别,并且专门组织了闭卷考试,确保培训效果。
二是不断规范出庭程序。多次与县法院刑事审判庭联合召开适用简易程序出庭公诉等问题的沟通协调会,就案件范围、集中开庭方式、庭审方法、举证质证、发表量刑建议等环节进行了合理规范。如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安排到某一天集中开庭或宣判,以提高诉讼效率。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建议公安机关在诉讼时限内,对轻微刑事案件进行集中移送和专人移送,公诉部门在受理案件时先向公安办案人员详细询问该类案件的事实、证据,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等情况;针对有辩护人的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办案人员在庭前充分听取被告人和辩护人对证据和量刑的意见,如果对案件证据和事实均没有异议的,在质证阶段可以简化程序。
自修改后刑诉法正式实施以来,我院公诉部门共受理适用简易程序公诉案件5件10人,其中蓝X福涉嫌故意伤害案、张X军等3人涉嫌盗窃案已审查起诉至法院,案件将择期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