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埔县人民法院对大埔县城建管理监察队副队长陈某某涉嫌玩忽职守一案作出判决,认定陈某某犯玩忽职守罪。至此,由我院反渎职侵权局立案侦查的县城建管理监察队副队长陈某某涉嫌玩忽职守一案圆满办结。目前,因陈某某玩忽职守造成的国家税收、防雷设施费、环保费、防空费及市政建设配套费等共计140多万元重大经济损失已追回70余万元,余款正在追缴之中。我院反渎职侵权局的主要做法是:
一、群众来信,牵出建设工程管理乱象
2012年5月底,一封举报信从有关部门转到梁振悦检察长手中,据举报人反映,在大埔县城城北路有一栋高楼,未经城建、国土部门批准,属于违章建筑,举报人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均未得到答复,也无人对违建行为进行有效处理,得知我院正在进行打击职务犯罪的法律宣传活动,举报人再次写信给有关部门反映该情况。收到举报材料后,梁振悦检察长要求反渎部门要从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认真查清其中是否存在渎职失职违法行为,若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于是我院反渎局干警对举报信中反映的地段进行暗访,发现在一狭窄巷道确实建了一栋十层高的楼房,且已经封顶,这样一栋高楼,如果是非法施工建设,没有经过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一旦工程质量不过关,必将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同时,通过观察该建筑的楼间距,发现其明显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很可能是一栋违章建筑。在走访过程中,办案干警还了解到在城中区、城郊区长期存在一些违规建设的现象,一直处于脱管漏管状态。
二、雷厉风行,狠查渎职失职违法行为
掌握这些违章建筑情况后,梁振悦检察长高度重视,指出违章建筑扰乱县城城市建设规划,造成国家税费流失,既不利于城镇化建设的有序推进,也不利于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同时违建行为多存在违规违章操作现象,如不及时制止,极易发生施工安全事故,于是当机立断,要求反渎局从严从快查处相关人员的渎职失职行为。我院反渎局干警接到任务后,迅速行动,及时展开调查,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并及时传讯了违章建筑的出资人。从掌握的各种情况都显示县城建管理监察队在监管过程中存在工作失职,案件情况逐渐明朗,于是直接派出侦查人员到县城建管理监察队调查取证,最终证实县城建管理监察队副队长陈某某,在分管查处违章建筑工作期间,严重不负责任,明知存在违建行为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造成违章建筑得以施工、销售,给国家税费造成重大损失,涉嫌玩忽职守罪,遂对其立案侦查。
三、举一反三,净化市场经济法治环境
在查处这起玩忽职守案件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诸多违法违规乱象,例如未批先建、未批抢建、城中村和城郊小产权房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造成国家税费收入的严重流失。针对这些问题,我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向县国土局、住建局等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行政执法,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未报批先建、抢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多管齐下予以制止;对已经建成的违章建筑,建筑工程质量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应责令违建业主限期补办报建手续,补交相应税费;对小产权房,房管部门应向群众提示购买可能存在的风险。
办案中,我院紧紧围绕服务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跳出为了办案而办案的思维局限,主动查找市场监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对策建议,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查缺补漏,不仅规范了房地产行业的市场秩序,还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为构建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