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刘怡玲被评为“2023年度全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优秀个人”。
刘怡玲同志坚持以身作则,将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与检察实务相结合,所在部门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办案规模稳步增长,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办理的红色资源、英烈保护、消防通道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案件和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监督案件的经验做法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作为法治宣讲团团长,其携手青年干警开展“五进”宣讲活动,以新颖生动的形式弘扬法治理念,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赞扬。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2次,被授予梅州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英模”称号,多篇论文获上级表彰肯定,所带领的团队获梅州市“巾帼文明岗”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