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案件、每个困难妇女都牵动着办案检察官的心。“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我院将司法救助金送到了邹某一家手中,以检察关怀重燃当事人家庭和生活希望。
邹某是一起交通肇事案的受害人,经鉴定为轻伤一级,邹某抚养义务人赖某为轻伤二级。因肇事者没有赔偿能力,迟迟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医疗费几乎掏空了整个家底,让这个家庭陷入困境。今年1月,邹某的代理人赖某来到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代邹某请求予以国家司法救助。
经审查,邹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时符合最高检和全国妇联联合部署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重点救助对象,我院在审核相关材料后依法对其发放司法救助金。
近一年来,我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9件21人,其中救助困难妇女10人。接下来,我院将携手妇联、民政等部门,通过多元帮扶,着力解决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急难愁盼问题,传递检察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