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8月20日下午,我院与县博物馆签订《关于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协作意见》(以下简称《协作意见》)。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青,县文广旅体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莲香出席会议并分别作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敏淳主持会议,双方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协作意见》旨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宣传联动等具体机制,并在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强化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持续深化协作。同时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的工作任务,确保有序有效推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沟通协作。
会上,双方就近年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充分交流并达成共识。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在《协作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个阶段的合作方案。二是建立健全多方协作共同参与机制,通过“办案+普法”“法治宣讲+文艺”等方式,大力开展文物保护公益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保护文物、珍爱文物的浓厚氛围。三是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集中力量持续整治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难、利用难等问题。
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院将以此次签订协作机制为契机,与县博物馆加强沟通协作,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弘扬好大埔革命文化,守护好苏区“红色根脉”,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文物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上,王青还为县博物馆馆长邓亿娜颁发了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