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上午,我院在大埔县湖寮镇新寨村举行故意伤害案公开听证,邀请了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和村民代表参加。
该案双方系叔侄关系,因土地归属问题发生口角,犯罪嫌疑人林某甲情急之下动手,致林某乙轻伤二级。案发后,林某甲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等经济损失,最终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情况,详细阐述了检察机关拟对林某甲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听证员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提问评议,最终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拟不起诉意见。
“乡亲们,生活中拌嘴、磕碰很常见,但绝不能动拳头!不然轻则赔钱、受治安处罚;重则构成犯罪、负刑事责任!”承办检察官结合案件开展释法说理,引导村民们切勿因一时冲动引发故意伤害案件发生。
“家门口的听证会让我们很受益!以后遇事再也不敢那么冲动了。”一位村民感慨道。“进村听证+以案释法”的方式让原本严肃的司法程序变得接地气,让冰冷的法律条文充满烟火气,不仅化解了邻里矛盾,更让村民们知晓解决纠纷的法律途径,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