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育波同志2011年毕业,2014年进入大埔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办公室、职务犯罪预防科、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第二检察部工作,现任大埔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四级检察官助理。该同志在2017年度预防业务竞赛中荣获“梅州市检察机关优秀预防员”称号、2018年度获梅州市检察机关“个人嘉奖”、2020-2021年度获“梅州市优秀团支部书记”称号、2021年度首届梅州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获“业务标兵”称号。
法律是正义的事业,而法律人,就是实现正义的耕耘者。刘育波同志的梦想,就是在法律的道路上,实现维护公平与正义的人生价值。从检以来,她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始终把忠于法律、忠于人民作为自己的内心追求,默默地坚守在平凡的检察工作岗位上。司法体制改革后,她由行政岗位调整到业务岗位,从开始没有办案经验的忐忑,到如今进入办案状态的从容,她不断摸索着前进的道路,以实际行动践行着新时代检察人员的使命与担当。近年来,她协助办理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刑事赔偿、刑事申诉、司法救助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针对不同的案件类型,从细微之处入手,严把质量关,成为检察官的好帮手。她作为第二检察部的副主任,积极践行公益诉讼代言人的职责,深入乡镇实地勘察,积极摸排案件线索,协助办理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食品安全领域、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文物保护领域等公益诉讼案件,全力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她负责起草的《在公益诉讼领域加强配合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见》,得到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并以县政府文件形式下发至各镇贯彻执行,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从跨进检察机关的那一天起,刘育波同志就明白了自己注定与责任、与奉献结下了不解之缘,并在心里牢牢刻下了执法为民的光荣使命,她时常提醒自己,要用自身所学专业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尽自己微薄的力量去帮助群众,让公平与正义走进人民的心中。在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工作期间,她在检察官的带领下,肩负起建设“七色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的重任,通过创新设计工作室名称、内涵、logo图标、工作室及走廊宣传栏内容,挑选工作室饰品、办公设备等,打造集宣告、讯(询)问、训诫、听证、谈话、心理疏导、法治宣传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七色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为更好地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办公场所。入检以来,她连续五年参与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认真制作预防性侵害、安全教育、普法教育等主题的PPT课件,为全县各镇中小学校师生讲解相关犯罪问题和法律知识,先后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20余场次,受教育人次达8000余人,进一步提高了未成年人遵纪守法的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20年度她被大埔县妇女联合会聘任为“第二批大埔县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
“业精于勤而荒于嬉”,任何时候都不能停止学习的脚步。作为一名检察官助理,刘育波同志始终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储备,积极参加各种岗位练兵活动,以赛促学。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疑难复杂的案件,她总是虚心地向检察官和其他助理请教,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不断地更新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打实业务基础。她撰写的各类检察信息、理论文章、文学作品等被《当代检察官》《检察日报》《梅州检察》、正义网、阳光检务网等报刊杂志网络媒体采纳计100余篇。她还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协助做好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志愿者工作,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同时传递文明,引领风尚。正如刘育波同志所言:检察人的信仰是神圣的法律,检察人的良心是公平与正义,检察人的任务是用人民赋予的权利服务于人民,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