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上午,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青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上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大埔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2017年以来,我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稳妥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聚焦群众生活环境、自然资源保护、河湖生态修复、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依法能动履职。进一步找准提升监督质效的立足点、着力点、关键点,用检察“蓝”保护生态“绿”,助力县域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
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报告后,对我院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院报告内容全面具体、实事求是,工作思路清晰、成效明显。下一步,我院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方位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为守护大埔“蓝天碧水净土”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