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粤闽两省和谐生态关系,筑牢两省交界区域绿色生态屏障,9月15日上午,我院与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机制联签仪式。永定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兴焕,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青以及两院相关人员参加仪式。
联签仪式上,刘兴焕与王青分别介绍了两院检察工作情况,并签署了《关于建立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结合跨省跨界区域性生态保护工作实际,明确了双方协作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建立了联席会议、区域信息共享、跨区域联防联动、环境修复协作、法律服务延伸等机制,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区域合作格局。
座谈交流中,双方表示建立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机制是深入落实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探索建立跨省跨界生态保护区域性协作的有益实践。在今后工作中,双方将积极落实《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职能作用,整合司法资源、执法力量,优化信息共享、资源互通,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利的司法保护和执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