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2019年12月,广东省委印发了《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旨在全面推动乡镇街道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2020年8月,广东省司法厅出台《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意见(试行)》。2021年初,广东省D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实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正式实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该县检察院以推动解决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续运行问题为突破口,到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采取实地考察、查阅台账、座谈交流等方式剖析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续运行存在的问题,提出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背景下开展行政检察监督的建议,进一步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制,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综合行政执法 行政检察 基层治理
一、D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自2021年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铺开以来,D县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系统优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架构和资源配置。
(一)乡镇综合执法人员机构情况。各乡镇均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设有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执法车,制定了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工作细则和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职责、管理制度、工作规则等。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县直执法部门和乡镇均能按照规定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统一公示、执法信息网上查询。
(三)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情况。2022年共组织D县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4批次,参考人数325人,核发各类行政执法证741张。
(四)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全面普及应用情况。目前除个别垂直部门使用本系统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外,全县各镇和县有关行政执法单位均使用“粤执法”系统办理行政执法案件。
二、D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不完善。一是乡镇执法编制和人员安排不够合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人手短缺。二是全县乡镇执法队半数以上的执法人员为近3年新招聘,短期内无法胜任多领域执法工作,综合型执法人才较少。三是基层执法工作平时任务重,但还需参与驻村等其他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业务的开展。
(二)部分职权承接难度较大。尽管职权下放赋予了乡镇基层治理自主权,但一些部门下放的专业技术含量高,需要专业知识和专门技术设备鉴定的职权,乡镇执法部门还是无法承接。
(三)执法体制机制不够健全。一是缺少容错纠错机制,导致一些执法人员不愿执法、不敢执法。二是培训机制不够完善,致使执法培训的针对性不够强,效果不够明显。三是部门协调机制不够顺畅,可能出现县直局与局、股室与股室之间相互推诿的现象。四是法制审核机制不够完善,存在法制审核力量不足、审核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四)配套资源保障不够到位。乡镇经费压力较大,执法经费紧缺。执法车辆配备不足,难以满足执法需求。执法设备不齐全,对执法文书办理造成不便。
三、行政检察监督的路径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体制机制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重要论述精神,从政治上去认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大意义。同时,为做实行政检察,强化检察机关在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情形时的介入监督,推进依法行政。
(二)聚焦难点堵点,把握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关键。检察机关围绕上述难点、堵点,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以及可能出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类型和特点,通过制发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或向当地党委、人大等专题报告的形式,帮助乡镇执法解决难题。
(三)依法能动履职,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质效。检察机关加大民生领域尤其是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检察案件办理力度,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调查,通过走访、询问、调取执法档案等方式进行审查,从中发现并督促纠正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中的行政违法行为。
(四)加强检司联动,共推乡镇综合执法监督协作。深化检察司法衔接,通过联合开展乡镇综合执法专项检查和案件评查、查阅案件评查结果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政违法和行政不作为行为进行监督。同时,联合司法部门对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录入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的案件录入,推动基层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