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留守儿童处于家庭、学校和社会的边缘地带,是特殊的社会群体。近年来,留守儿童问题不断增多,犯罪呈现低龄化、多样化、组织化的特点,主要原因包括家庭关爱缺失、学校教育不完善、社会制度不健全、个人价值观念扭曲等。为此,宏观上要加强留守儿童的社会联系,包括感情依恋、目标投入、常规参与和观念认同,微观上要着眼于家庭关爱、学校教育、社会制度和个人心理引导。D县检察院对近年来县内留守儿童情况进行了初步筛查,对留守儿童犯罪的现状进行了走访考察,并深入剖析犯罪原因,提出建议。
关键词:留守儿童 犯罪原因 治理措施
一、留守儿童的犯罪状况
D县检察院整理2020年以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发现其中8人为留守儿童,主要涉嫌罪名有:盗窃罪、诈骗罪、猥亵儿童罪、强奸罪、聚众斗殴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家庭教育长期缺位、学校教育和监管的忽视以及社会环境的影响,加之留守儿童缺乏自控力,容易沉迷于网络世界。因此,网络世界更容易成为留守儿童犯罪的催化剂,鱼龙混杂的视频更容易诱使留守儿童犯罪或被利用网络进行犯罪。
二、留守儿童的受害状况
2020年以来,D县检察院办理案件中被害人为留守儿童的有9人,主要涉嫌罪名有:猥亵儿童罪、强奸罪、寻衅滋事罪、强制猥亵罪等。在人身安全方面,留守儿童的父母常年外出,家庭监护意识相对淡薄,犯罪分子更容易下手。此外,留守儿童面临最多的是性侵,由于缺乏正确的性保护意识,犯罪分子通常采取引诱、欺骗或胁迫等手段与留守儿童发生性关系。
三、办理留守儿童案件中发现的问题
D县检察院在办理涉留守儿童案件时,发现如下几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未成年人犯罪处于被轻缓化的同时,呈现多样化的趋势。许多犯罪未成年人陷入“抓了又放,放了又抓”的恶性循环,未能达到真正的教育效果,同时还出现有偿陪侍、卖淫、抢劫、强奸等冲击道德底线的恶性事件。二是涉案留守儿童在案发后通知父母到场时,经常出现父母不肯到场或无故不到场的情况,父母不履行或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三是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帮教过程中,有些父母认为不需要改变现状,不愿接受新型亲职教育方法,且亲子关系差,监护人处于失管状态,而犯罪嫌疑人也出现排斥甚至不接受帮教的情况。
四、开展涉案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的建议
1.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为指引,利用婚前第一课、父母第一课等形式普及父母权利义务知识,增强父母责任意识,为第一任老师打好基础。
2.强化家校联动。家长和学校要加强双向沟通,在发现校园欺凌、学生心理问题严重等情况时要及时作出反应,采取正确的处理方式妥善处理。
3.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遵循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工作理念,针对可能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娱乐性场所进行有重点、有方向的清查整顿,减少留守儿童不良社交温床。在未成年人日常生活联系紧密的食品药品安全、烟酒销售、游乐场所设施安全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4.加强社会组织协作。针对心智不全的留守儿童既要有训诫、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社会服务、社会观护等柔性措施,也要有送专门学校、收容教养等刚性措施。鼓励社会组织为涉罪留守儿童提供观护教育、职业教育平台,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步入正途。
5.拓宽救助方式。对于涉案留守儿童(包括被害人和嫌疑人)的求学、生活或疾患等其他困难,除开展司法救助外,还可帮助争取其他渠道的经济救助,或在身心康复、复学就业、转学安置等方面给予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