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驾驶机动车正式入刑。笔者以D县检察院近三年受理审查起诉的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为调研对象,认真梳理案件犯罪构成及办理程序中的特征,从中分析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多发频发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危险驾驶 预防 部门联动
一、危险驾驶犯罪案件的特征
(一)犯罪主体特征
1.从性别上看,大多为男性。近三年办理的危险驾驶案件中,女性仅有1件1人。相对男性而言,女性较少发生酒后驾车行为。
2.从年龄上看,中青年人为主体。以2023年受理的危险驾驶案件相关数据来看,16至29周岁占12.5 %,30至39周岁占31.25 %,40至49周岁占25 %。
3.从学历上看,低学历者为主。从2023年相关数据来看,小学文化占6.2%,初中文化占62.5%,低学历人群占比较大。
(二)犯罪客观方面特征
1.从行为方式看,均是酒后驾车行为。虽然我国刑法规定的危险驾驶案有追逐驾驶、酒后驾车、超额载客超速行驶、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四种,但D县检察院三年来办理的危险驾驶案件均系酒后驾车类,醉驾与危险驾驶实践中存在同质化现象。
2.从涉案车辆类型看,摩托车和小轿车为主流。摩托车车主往往认为摩托车更灵活,能够穿街走巷避免交警查处。随着时代的发展,小轿车成为大部分人的出行交通工具,也导致酒后驾驶小车占比较高。
3.从犯罪情节看, 被告人血液乙醇含量偏高。从2023年已起诉的案件看,被告人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0mg/100ml至150mg/100ml的2人,150mg/100ml至200mg/100ml的3人,200mg/100ml以上的3人。
(三)办案程序方面特征
1.从受理时间分布看,每月受理数量不均衡。天气炎热时案件受理数量相对集中,如夏季晚上饮酒的人群比较多,也容易导致此类案件多发。
2.从审理程序看,大多适用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办理。此类危险驾驶案件的证据相对容易固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比例高,近三年受理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占25.4%,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占44.4%。
3.从审查结果看,大多提起公诉。危险驾驶案件虽然系轻微刑事案件,但近三年受理的危险驾驶案中只有14.3%的比例作了存疑或者相对不起诉,其余均提起公诉。
二、危险驾驶案数量居高不下的原因分析
(一)犯罪成本比较低。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法定刑为拘役并处罚金,不适用有期徒刑,惩治力度较小,导致文化程度较低的行为人,特别是无职业者对法律的敬畏感降低。
(二)传统酒文化影响。在大众意识中,酒被人们认为是增进交流沟通的媒介,要在短时间内消除传统观念仍有一定难度,这些因素都导致了危险驾驶案件频发。
(三)宣传警示作用淡化,行为人存侥幸心理。醉驾宣传热度及密度趋于平缓,一定程度上让群众放松了警惕。部分行为人认为自己喝得不多、车技好、反应快,应该不会出问题,也有人认为开车的距离近,熟悉周围交通路线不会发生事故或不容易被交警发现。
三、危险驾驶犯罪的预防及对策
(一)增加刑种设置,从严把握缓刑适用标准,并对特定人员引入从业禁止规定。一是可以从立法方面考虑,设置成以拘役为基本刑、有期徒刑为加重刑,并规定适用有期徒刑的具体条件或情形,提高法律震慑力。二是从严把握缓刑适用条件,除了符合适用缓刑基本条件外,还应结合行为人的行为方式、危害后果、前科劣迹等综合评判。三是对于职业运输人员,应当附加从业禁止的规定。
(二)加大宣传广度和深度。一是明确重点宣传对象范围,将务农、务工人员、摩托车驾驶员和中青年作为重点人群。二是宣传场所要有所侧重,在饭店、娱乐场所、停车场等场所张贴温馨提示或宣传海报,鼓励商家友情提示请勿酒后驾车。三是丰富宣传方式方法,通过法治宣讲进乡村、进社区等方式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三)多部门联动协作,加强规范管理和查处力度。一是加强对驾校的管理,进一步规范驾驶人员培训、考试制度,增强安全教育宣传,提升学员的法律素养和安全意识。二是交警部门可以与保险机构协调,建立酒后驾驶引发交通事故与机动车保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对酒后驾驶行为人大幅提高机动车保险费率。三是引导完善代驾市场。政府可以在政策上对专业代驾公司给予倾斜支持,加强代驾市场与餐饮和娱乐行业的沟通,鼓励餐饮娱乐行业商家在服务完毕后适时合理推荐代驾人员给消费者,避免消费者酒后驾驶车辆。